为“虐待”快递追罚叫好

编辑: 17 / 11 / 2015 2,335 次围观
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《快递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终于开始了。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,征求意见稿规定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、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,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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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规定显然是有针对性的,也是对近期网上不断爆出快递运营者经常“野蛮”装卸的一次修正。其实对于很多买家来说,无法忍受的就是自己的快件出现问题,而运输过程中出现的“野蛮”装卸无疑就是最大的祸首之一。

不过,令人担心的是,征求意见稿中规定: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、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。

只是如何去监管?难道还要邮政管理部门对每一个分发中心都安装监控设备不成?亦或者说有更好的监控设置能够监管到各个环节?如果监管不到的话,那么这种规定岂不是纸上谈兵隔靴搔痒了?

征求意见稿没有给出具体的监管督查力度,只是说了处罚力度以及监管单位。或许未来会对分发中心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,比如必须安装监控设备,监控设备必须保留多久以备检查(抽查)等等。如果有用户进行有效投诉,就应该倒查各个快递分发环节,只是真的可以实现吗?估计难度不小吧。

此外,另一个“虐心”的地方是个人信息的泄露,这才是这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之一。随着实名制要求的实施,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保护,那么对于广大的买家而言,就有可能让自己的信息裸奔,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骚扰将让人不胜其烦。

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: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,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、不实仍予收寄,情节严重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征求意见稿还规定,冒领、私自开拆、隐匿、毁弃、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众所周知,网上曾经有大量的个人信息通过快递行业被泄露出来,有人就公开买卖个人信息单。其实我们对快递运营者的监管的同时,也应该兼顾到买卖个人信息的整个产业链,这样才能更有限地保护个人隐私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我国快递行业近年来以40.4%的年均增长率迅猛发展,2014年全国快件量已突破146亿件,跃居世界第一。今年双11天猫逼近千亿销售额,对于快递行业来说又是一次爆发时机,因此今年全国快件量应该又是一个记录。

市场的火爆是非凡,当一个产业链已经颇具规模的时候,进行有效规范和监控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。据悉,我国已经进入全球最大快件国的行列,快递业也形成一个产业链。市场也有消息称,国内快递第一股最终以“借壳上市”的形式出现。据悉申通快递要借壳艾迪西上市。此举无疑会刺激国内快递行业的上市潮,尤其是对新三板的一种垂青。据悉,包括中通、圆通、百世汇通、宅急送、全峰等多家主流快递企业都在谋划上市进程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国家层面在不断地推动快递行业的发展,给予快递行业更多的优惠条件,为快递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、发展环境。国务院发布《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指出,2020年,中国快递产业规模要跃上新台阶,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,年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。

同时,快递行业的竞争逐渐从价格战升级为服务战,快递企业迫切需要资本市场的支持,从而完成服务的迭代,兼并重组或许会成为行业发展的重头戏。目前国内各个细分市场的老大老二常常出其不意地进行合并,下一步会不会把“战火”也引到快递行业?

如今出台快递条例,也是在不断地规范这个市场的发展,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其实是一种长期利好,也有利于更多的快递企业进入到上市的节奏。快递企业上市也必然会成为一种趋势。也只有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,获得必要的融资,才能更好地改善服务条件,提高配送管理、信息化水平等都是下一步的重点。

约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,不仅仅是对用户负责,也是对快递运营者的负责,更是对这个产业链的一种态度。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,相信不久就会有正式的实施条例和细则出台,这对国内快递行业的发展无疑也是一次规范和长远的市场铺垫。

小刀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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